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传递网络正能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的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开始啦。北京爱农驿站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让金融知识走进群众。




近年来,各种金融陷阱层出不穷,针对在校学生的“校园贷”骗局日益增多。犯罪分子在网络上以“无抵押”、“手续简单”、“先拿钱后兼职还款”等诱导学生借款超前消费,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就会受到个人隐私被随意散布、个人名誉被损害的威胁逼迫。为此,温馨提示广大学子:树立理性消费观,远离非法校园贷。“校园贷”即学生通过网络贷款机构和平台获得的信用贷款。校园贷骗局的主要特征包括:利率畸高;担保与催债的手段黑暗,设置贷款陷阱、贷后暴力催收、逼迫大学生“裸条”担保;网贷时缺乏基本的反查机制,向无偿还能力的大学生借款。

什么是“校园贷”?“校园贷”指在校学生向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校园贷”是否合法要看具体的情况,正规贷款机构经营、贷款人通过正规渠道取得贷款、贷款利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般是合法的。“校园贷”诞生的初衷:一是为家境贫寒的学生提供贷款完成学业,二是为解决在校生创新创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然而,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校园贷”就变成了“校园害”,“助学”就成了“助奢”。

近期,一种新型诈骗手法—“校园贷注销”,开始在全国各地涌现,他们的诈骗目标一般为刚毕业或毕业不久的90后。骗子一般声称自己是客服,告诉你之前注册过“校园贷”,即使当下你还有点怀疑,但骗子会一步步诱“敌”深入。他们以身份信息、手机号码,谎称不注销会影响征信等方式来获取信任,然后让你加QQ号、下载相关网贷平台软件并进行注册、提现以冲销原先额度,最后让你将钱打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以此完成诈骗。

“校园贷”的放贷对象多为有超前消费习惯、自控能力差的在校大学生。因此,心态的自我调整是避免深陷“套路贷”陷阱的基本前提,要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一定不要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谨慎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前要了解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留存证据。遭遇诈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注意防范对方暴力恐吓等讨债行为。切记个人征信无法被人为修改,不存在注销网贷账户的操作,只要按时还清贷款,就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

非法校园贷防范技巧:树立理性消费观点,切勿盲目攀比;掌握金融贷款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谨慎选择线下正规金融机构;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遇到困难,主动向学校寻求帮助。



2020.9.1